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层次人才专家津贴发放
和2011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0年度高层次人才专家津贴发放和2011年度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高层次人才专家津贴发放工作
2010年度高层次人才专家津贴省级财政已经拨付,请各单位按照审核批准名单及时发放给专家本人(名单及金额附后)。
二、2011年度高层次人才专家津贴申报工作
为做好2011年度高层次人才专家津贴申报工作,现对有关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新增人员、延长退休时间人员
1、新增人员:通过人才引进渠道进入本单位工作的博士,津贴起止时间从省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或同意调动当月起计算;取得博士学位回原单位工作的津贴起止时间从获得博士学位的当月起计算。
2、延长退休时间人员:已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延退手续的,必须提供人事部门同意延聘批准文件。
(二)报送时间
今年的审核工作采取分时段报送审核的方式进行,各申报单位必须按照申报时间要求按时报送,对未按规定时间报送,以及因报送材料不规范,造成延报的,由各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具体报送时间为:
11月1日至11月11日,省属各高校;
11月12日至11月21日,省直机关、科研院所及其他省属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项
各申报单位在填写《申报名册》“享受津贴身份”栏时,必须严格对照高层次人才享受对象类别具体分类,同时要对照标准准确填报津贴金额。
各申报单位请登陆贵州省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gzzzb.gov.cn)人才工作专栏下载相关申报表册;各单位请将申请报告、《2011年高层次人才专家津贴申报名册》及《2011年高层次人才专家增减情况统计表》各1份(并刻录光盘),在相应时间段内报送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办公大楼1219房间)。
各市(州、地) 高层次人才津贴由本级财政承担;企业和中央在黔单位参照执行,经费自行解决。
联系人:杨云飞 联系电话:0851—5891312。
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