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人才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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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人才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我省重点产业、重点学科人才基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0716号)精神,为切实抓好我省第三批人才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人才基地建设在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学科和重点工程的企事业单位中实施。

1、科研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的国家工程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技术产业园区;

2、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的各类重点企业、优势企业;

3、承担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有多项省部级、国家级科研技术成果。研究项目在本领域处于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技术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具有良好的人才创业环境和较强的经济实力。单位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人才政策,对人才基地建设高度重视,能营造学术民主、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人际环境,能为人才基地建设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能满足急需人才在住房、交通、通讯等方面的需求。

3、有一支高水平的人才团队。人才基地中要有一名以上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和学术技术地位的带头人。建设在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中的人才基地,硕士、博士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要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0%以上,建设在企业中的人才基地,硕士、博士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要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以上。人才队伍的职称、专业、年龄结构要形成合理比例和梯次。

三、申报程序

符合基地建设条件的,由单位提出人才基地建设申请,填写《贵州省重点产业、重点学科人才基地申报表》和《贵州省人才基地建设规划表》,制定人才基地建设的工作方案,包括建设人才基地的可行性分析、目标任务、实施进度、建设方式、管理办法、监督措施、组织机构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才办。

四、组织领导

1、人才基地建设工作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委、省卫生厅等单位共同规划部署和组织实施。

2、人才基地由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具体承建,按照现行管理体制主要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和分类指导。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对非公企业、特色产业等通过捆绑申报等多种方式,提高竞争实力。

3、人才基地建设要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对申报的人才基地,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才基地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4、省里每年设立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经费,对人才基地建设进行重点资助和扶持,各建设单位可多渠道筹集资金,企业单位对人才基地建设的投入可列入成本核算。

五、有关要求

1逐步改变人才基地建在产业和学科上的弊端,由各建设单位对内部的人才基地进行整合,统一组织申报,真正把产业和学科建在人才基地上。

2、各有关单位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特别是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思路,加快高层次人才的柔性引进步伐。人才基地建设专项经费除用于基地内人才培养、使用和奖励外,要重点用于人才引进。

3、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报《贵州省人才基地申报表》和《贵州省人才基地建设规划表》,并于20109月底前将两个申报表、实施方案等材料(含电子文档,一式三份)报送省人才办。

联系电话(传真):58921395829803;联系人:安洪强;手机:13885187399

附:1、贵州省人才基地申报表;

2、贵州省人才基地建设规划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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