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加强干部专项考核
切实为抗旱救灾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近日,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抗旱救灾工作的整体部署,充分发挥全省各级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贵州省委组织部就切实做好当前全省抗旱救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专项考核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全省旱情还在蔓延和加剧,给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正确认识到当前我省旱情发展的严重性,给予高度重视。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迅速行动起来,科学制定和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全力以赴打好抗旱救灾这场硬仗。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当好抗旱救灾的主心骨,深入到抗旱救灾和春耕备耕第一线,深入到旱情最严重、抗灾最困难的地方,靠前指挥、妥善应对,真正关心群众疾苦,组织和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
通知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关于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中加强干部考察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09〕58号)的规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意在抗旱救灾工作中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及时派出专人深入抗旱救灾第一线,深入群众,跟踪了解相关地区和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履职情况,听取党员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要注意加强调研和督促检查,坚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抗旱救灾保民生工作中的宗旨意识、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决策水平、领导能力、履职情况和工作绩效等情况作为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那些能够正确认识形势和困难,反应快捷、行动迅速、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干部,要及时向党委(党组)推荐;对那些在抗旱救灾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反应迟缓、措施不实、工作不力的干部,要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或及时向党委(党组)建议采取组织措施。对失职渎职、群众反应强烈,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组织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调查、严肃处理。
通知强调,当前,各级组织部门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夺取抗旱救灾胜利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把组织抗旱救灾、夺取抗旱救灾胜利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标准,作为体现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方面。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去。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恪尽职守,通力协作,形成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强大合力。